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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代理记账回复:员工为所在单位提供服务,取得的工资收入,需要员工提供发票吗?
来源:  作者:杭州代理记账  发布时间:2020-10-28  浏览:


问:员工为所在单位提供服务,取得的工资收入,需要员工提供发票吗?

答:不需要

参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关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第十条规定:“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属于下列非经营活动的情形除外:。。。(二)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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