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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代理记账回复:销售预收款,尚未开具发票,请问这笔预收款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来源:  作者:杭州代理记账  发布时间:2020-11-02  浏览:

问:

今天公司对公账户收到一笔销售预收款,尚未开具发票,请问这笔预收款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答复:

不需要。

参考: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1号)第十九条规定:

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

(一)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二)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三)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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